1970年,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 (第2/2页)
由于主客体分化不完全,儿童会将自身与客体等同,比如认为小草有思想(泛灵论),认为其他人看到的世界和自己看到的世界一样(自我中心)。
第三,具体运算阶段(7~11)。
在该阶段,儿童的思维已经依据具体的客观事物形成了守恒概念,思维具有可逆性,还可以进行具体的逻辑推理。
这个阶段的儿童逐渐学会了从别人的角度看问题。
第四,形式运算阶段(11岁以后)
这个阶段的儿童,已经能够把握抽象概念,从而具有抽象思维,已经可以进行假设——演绎推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