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柬埔寨和新哥 (第2/2页)
这让我突然想到新哥,两年未见的光阴如被我遗弃在路边的一片树荫,这时才知道是乘凉的好地方。
我急匆匆地走在树荫下,尽量将帽檐压得很低,几个警察模样的人疑惑地看了看我,最后还是走开了。
我们钻进一辆出租车,朝着另一个方向离开了那辆可怜的林肯轿车。
三位妙龄的中国姑娘让我放下了些许疲惫的感觉。她们身着花绿色的比基尼,在屋后的游泳池边不停地嬉戏。
一棵菩提树长势茂盛,黝黑的树干和翠绿的叶子的颜色都很浓重,像是油画里刻意着上的纯色颜料。我端着酒杯就在树下走来走去。只有雷,竟然在水池边的躺椅上睡着了。
背后是一栋尖顶的房子,调皮的屋顶被装饰成竖向天空的三叉戟。
木板墙面,大理石台阶。
室内按照中式风格进行了修整,但还留有柬埔寨建筑的气息,但我喜欢这里,包括粗糙的石板地面和酒桌上木讷的佛像,飘散在空气中的檀香味道。
一只硕大的金刚鹦鹉不停地在木杆上走来走去,几乎和我迈着同样的步子。
厨师还在忙碌,酒杯器皿之类的摆了满满的一桌,一位模样看起来还很年轻的财神爷就供奉在客厅入门的地方。
我见到一盘弄熟的蜗牛和法国红酒滑稽地被摆在一起。
说实话,我讨厌红酒,更讨厌蜗牛。
讨厌蜗牛明知道自己是个可怜鬼,还常常拖着个罐头硬壳跑来跑去。一个仅仅代表坚强外表的硬壳兜不住一丁点儿麻烦,更何况是在柬埔寨的餐桌上。
我拾起草丛边的一件淡紫色披巾,故作温柔地递给朝我走来的名字叫做芳芳的女孩。
她大概二十来岁模样,蓄黑色长发,丹凤眼眉,左肩上绣了一只天使纹身,蓝色调,白嫩的胸部有一半露在我的眼前。
正是青春靓丽的年龄,精神的饱满比她高昂的身材还要诱人。
另外两个女人竟然将上身脱了个精光,憋着气在水底来来回回,白花花的太阳印子在清澈的水里不断地沉溺,最后和蓝色条纹瓷砖变成了一样的颜色。
“天使应该穿着白色衣服。”我意在打趣她肩膀上的纹身,并用还冒着苏格兰烈酒酒香的手指头不停地抚摸着它。
它滑滑的,在阳光下泛着靛青色,飘着被清水稀释的香味。
“哦不,这是恶魔。”她故作惊讶地看着我,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随即用食指指着裙底对我说道:“柬埔寨的天使只在夜晚的时候才会降临人间。”
“我怕黑!”我停住了手,在她肩头轻轻地拍了两下,转身离开了她,当走过十步来远的时候,我回头朝她笑了笑。
她微笑着看着我,旋即有些高兴起来。
新哥从棕榈树中间的石板路上走向我。
他个子很高,右手握着一根黑黝黝的铁拐杖。
右腿有些跛,但咧着嘴巴说笑话的样子很讨人喜欢。
白色亚麻西装,白色衬衣,没有打领带,黑色皮鞋,墨绿色的镜片架在高高的鼻梁上。
长方脸,有些花白的短胡须,留三七开的漂亮发型,刚好配上胸前口袋里的一朵红色玫瑰和三十来岁的好年纪。
我在他胸膛上重重地捶了一拳,然后紧紧地和他拥抱在一起。
他还是老样子。
但每当我看到他的右腿,就难免会想起一段让我血热的经历。
那时我才十岁,新哥十八。生活给予两个靠捡破烂为生的年轻人的只有脱离现实的骄傲。
终于有一天,我们向七叔的赌场伸了手。七叔打断了新哥一条腿,却教给了他赌术。
他在赌术上的天分和执着,让他很快成为了备受顾客青睐的男荷官,一手“全骰”曾震慑了四方赌客。加上他本是广东人,赌客们都戏称他为“叶汉之后”。
至于我,因为新哥一路照应,先是在前台跑酒盘,吵闹又腻烦的日子过了几年。
直到有一天,我愚笨却又憨实的性格意外地被七叔相中,十四岁开始在后堂管起了财务。
七叔常常用曾国藩的名言“天下之至拙,能胜天下之至巧”激励于我。然而对于少不更事的我,既不会揣摩他话语中的真正含义,并且对于这些精传于世道的构想从来都不置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