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光明佛顶 (第2/2页)
出门一趟,回来却望眼平川的某魔尊:
嗯?
本尊的魔宫呢?
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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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尊一夜暴贫,陷入难以置信的崩溃,而罪魁祸首钧哥却已经闪现来到了千里之外。
是的,没错,千里。
身为纯纯粹粹的好剑修,钧哥有时也会有那么一点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时候剑到底是个什么品种的危险。
为了菜鸡免于误伤,钧哥自从剑可消山后,练剑通常都会选于一个远离人群的地方。
就像是这一次,带着两只美貌弱鸡的钧哥选取的就是千里之外人迹罕见之处,所见之处仅有那座孤独的山。
孤独得,如今也没了踪影。
钧哥装作无事发生,刷的一下便闪现回到了菜鸡们驻扎的地方。
此时已是深夜,篝火还在烧着,偶尔发出噼啪的灼烧声。
卤蛋已是吃饱喝足,熟练地把自己团成一团,陷入了婴儿般的睡眠。
他从小就是这样,倒地便能睡成猪头,无论刮风无论下雨还是打雷都无法打破他的安眠。
当然,这一点卤蛋并不承认。
他是什么人?金山寺未来的住持,正在金刚罗汉之路上奔驰的佛子。
他、他能是睡死的猪头?
哼,笑话!他不过是梦中跟着佛祖修炼罢了。
好吧,修炼。钧哥到底是个善良的剑修,给年轻的卤蛋几分面子,每每听见这般辩解也不戳穿。
毕竟卤蛋是那么要强的小秃驴,一悲伤脑壳就会暗淡,若是无了面子,指不定能远地变成煤球。
那怎行?
魔界本就昏暗,虽不影响钧哥的视力,但光线过暗,看多了眼睛容易疲惫。
但有卤蛋就不一样了,那脑壳光溜着呢。只要一点光线就能给闪成一个巨大的夜明珠,可好用了。
望着卤蛋那手感颇好的脑壳,钧哥不由想到了母后宫中的镜子,霎时间灵光一闪,从袖子中掏出一颗比他手还大的夜明珠。
那是阿城很多年前送给他的,据说是阿城收藏中最大最亮的一个珠子,从海边的贝壳里刨来的,放在房顶都能假装月亮。
阿城以前晚上肝拖了好久的课业,又不想让他爹发现,于是熄了灯,带着课业躲进被子里,用的就是这颗夜明珠。
后来,阿城成了城主,他爹和他娘私奔浪迹天涯,再也没人盯着他交课业。
他自由了。
他再也不需要化身死线战士,连夜偷偷躲在被子里肝作业了。
所以,他决定把这颗代表着死线战魂的夜明珠送给了钧哥,就是为了让他的好兄弟钧哥继承他的意志,感受他的激励。
他这是在告诉他的好阿钧一个深刻的道理——
只要活得久,自由自然有。
当时的钧哥觉得很有道理,并郑重地接过了阿城手中的明珠。
这一接,就是六年。
那一年钧哥和阿城十七,如今两人都二十有三了。
天呢,二十三,六年。
他,顾钧,竟然和他的好兄弟阿城分别了六年,除了通信之外都完全没有见过呢。
话说,阿城长什么样来这?
钧哥想了想,依稀记得好像很仙,是个纯正的,和钧哥志同道合,走在一起都不会逊色的剑修人。
但,具体长什么样呢?
钧哥仔细回想了一下,没想起来,决定放弃。
反正大概就是个帅气剑修的样子。
记不清阿城的长相没关系,钧哥还记得阿城的意志和对夜明珠的高度评价。
因为继承家业的关系,钧哥回到了他所到之处必然灯火通明的老家,因此一直没有找到使用夜明珠的机会。
而现,他终于找到了。
就是现在!
钧哥一个滋溜飞上卤蛋背靠的大石头。
那石头好大,好高,比三个钧哥竖着叠起来还要高,在他去练剑前都没见过。
显然,这是卤蛋饭后消食不知从哪里搬来的,估摸着是用来挡风,顺便营造背后靠墙无鬼能袭的安全感。
有些幼稚又有些机智。
嗯,就是根据菠菜妈所言,菠菜在离家前也都是这么干的那种机智。
不过菠菜比卤蛋更甚一点,他还会死死裹住被子,无论春夏秋冬,都要把脚和头缩进被子里。
他说,这么做是在防止风灌入温暖的被窝,还可以防止老年得老寒腿。
钧哥信他个鬼。
前尘不再谈论,菠菜如今也算是功成名就,得给一些面子。
钧哥收回飞远的神思,站在高高的石顶,放下夜明珠。
这一瞬,天,亮了;月,有了;地,明了。
明珠与卤蛋头顶共一色的光明了。
啊,多美的月色啊。
美得让那石头后的溪流都泛起了粼粼的波光。
闪耀而动人,伴随着若隐若现的潺潺流水之声,就好像朦胧月下的美人,伏在岸头,似是轻哼似是叹气——
等下,叹气?
钧哥低头一看——
好家伙,这河边还真趴着个人。
仔细一看,竟还是个熟人。
是师叔,在卤蛋去梦中和佛祖相会后不知所踪的师叔。
他在干什么?
他为什么要解腰带?为什么要走进河里?
又为什么在发现钧哥后瞳孔一缩,抬起发红的脸,湿润的眸,好像很热的样子,如叹如喘,如绝望又似希望?
钧哥见状有些疑惑,沉思一瞬,眼神一凛。
难不成师叔他、他是要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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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是女眉毒发作生不如死的师叔:
那,倒也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