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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九章 从此已是凡尘 (第2/2页)

幽魂马如今不足十岁,离三十岁成年还差得远,但速度已经比三色兽要快了三成,耐力也强了许多,雷生却不敢让它展开全力,他操控着马儿,以中等速度行进,每次看到前方有人,雷生都尽量绕开。如果被他发现的人有接近的意图,雷生就会提前速度让幽魂绕开。在和鲁难会面前,能不和人接近就尽量不和人接近。一切都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雷生穿着一件天炎的法衣,走在任何地方都不怕,现在不一样了,不一样了。虽然他在外衣里穿着一件法衣,但这已经不是天炎的制式法衣,它只能引起其他人的贪念。

三步停这座城里确实没有人埋伏着雷生,但雷生的小心却让一个人望穿了双眼。赵风华二个月前就开始在三步停里住下了,据可靠消息今天雷生应该从三步停穿过,这样他就可以悄悄跟着他,去完成门派老祖交给他的任务。三个月前他去向门派大师兄步凡了道别,顺便打听一下雷生的事,因为听说大师兄曾经也保护过雷生。

赵风华直到现在也不理解,大师兄见到老祖给他的门派密宝罗天盖时那表情,步凡了在断在罗天盖上抚摸,还一边说:“全新的,没有一点破,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赵风华觉得大师兄有点疯,老祖不就是把镇派宝物借给自己防身用一用,他用得着这么嫉妒?

赵风华从三步停这个古怪名字的城里走出五里后,找了个高地用百里目一直向渡口方向盯着看,一直守了三天,他估计雷生是有什么事耽搁了。因为怕雷生随时离开,于是就随意找了个隐蔽地方,每天守着看着。他这时有点了解为什么大师兄到后来,忍不住要去找地方喝酒吃肉。

而他要守着的雷生已经绕了一大圈,早已离开三步停数百里。

圣丰国不大,也就是三千里的国土,但离它最近的苍云大王朝却不敢兼并它,不但不敢兼并,就连指手划脚都不敢,因为圣丰国是紧挨着天炎门的一个国家。林子安出生在这个小国家一个小小的镇里,几个月前,他和黄源决定要打死害人的苗雄,因为林子安的家很近,于是两人商定,先到林子安家里待几个月,到时候再去埋伏苗雄。

两个人回到林子安的家乡后,马上引起圣丰国朝廷的重视,林子安被聘为圣丰国大供奉,每年一万二千九塔币的奉金。圣丰国也打算聘请黄源的,但黄源家在远方,自然想回到家乡去。

两人从小就进了天炎,一待就是四十年,现在重新回到尘世,对一切都不熟悉。多方打听后才知道,原来在苍云大王朝每年都会举行大型拍卖会,破窍丹,破天丹在拍卖会上都会有,只是价格却不是他们原来所想,破窍丹一般需要四十万九塔银币,破天丹一般需要两百万九塔银币。而他们平时经常服用的真气丹也要十五万九塔币,而两人走出天炎时只允许带五颗真气丹,此时两人已经吃光了。

是啊,两人在天炎每几天就吃一颗真气丹,早已成了习惯。隔几天不服用真气丹,修炼打坐那两个时辰就好像干坐发呆一样,离开天炎的头半个月还能坚持,半个月后两人就有放弃修行的想法,因为每次打坐就觉得在浪费时间,越来越集中不了精神,打坐时本应该将思想集中真气在经脉中的运行,现在开始想着怎么快一点赚到足够的钱买破窍丹,买破天丹。两人对苗雄的恨就更深了,要不是苗雄,两人要天炎待着,不管怎么说,至少要六十岁前,真气丹是不缺的。现在别说成为炼气士,就是突破最后一个窍穴也是千难万难。

这天下午,林子安正在漂亮使女身上发泄精力,门被推开了。黄源走了进来,一边在林子安身下的白嫩身体上摸了几把,一边说:“我说,时间到了,我们应该出发去埋伏那个混蛋。”

林子安话语中带着喘息说:“好的,我马上就好。”

黄源在其中一条大腿上啪的拍了一声后走了出去,出去的时候没有关门。黄源看到远处站着一个美丽的女人,这女人叫孟离,是圣丰国一位王爷的女儿,林子安一回来就被国王赐婚给了他,以黄源的眼力看得出来,这位美丽的贵女已经怀孕。

林子安目前就住在国都灵台城内,住的是国主赐下的二里方圆的大庄院,娶的是国王的亲侄女,城外还有几百亩的好田,庄院里几十个年轻美女的使女供其任意采撷。

除了修炼用的真气丹,其它的一切都比天炎好。可看过太多的同辈成为炼气修士了,他们先别说本事强大了多少,至少肯定比自己多了一百多近两百的寿命。想起这个黄源就想杀人。

林子安的妻子知道丈夫现在正在干吗,但她丝毫不关心,从小在王宫里看得多了,那些有权势的男人性致来的时候是个什么样子,她早已经习惯。只是听说林子安要外出,而且一走几个月,她很是担心,这么大个家里没个男人,让她这个不到二十的年轻女子不知道怎么办。

“夫君,能不去吗?我有点怕。”又半个时辰后,孟离看着准备上马的林子安说。

林子安没有看她,只管上了马,然后才在马上俯视着妻子说:“我走后,让家里人少出门,一切等我回来再说。”说完也不等孟离说话,一夹马腹出了内院。

林子安和黄源就在庄院里使马狂奔,一直冲出庄院大门,然后冲向城外。两人骑的马其实已经算不得马,只能叫独角兽。这种独角兽是牛与妖兽经过杂交得来,只是那种妖兽本上得像马,得出的后代还有几分马的样子,虽然头上长着独角,但因为善于奔跑,还是被称为马,不过加了一个字,角马。角马带有妖血,不服普通人,只有修士才有能力骑乘。

角马和平常马身材差不多,但全身长有长毛,头顶上独角又粗又长,很远就被看到的人分辨清楚,所以两人纵马在城里狂奔时,所有人早早躲开,一时间灵台城的某些街道鸡飞狗跳。

有时候肆意妄为的感觉就是那么好,林子安暗想着。

一个月后翁城,林黄二人在城里最大的酒楼,两人的桌子上堆了十几个空盘子,黄源咽下最后一块肉说:“没想到,离开了天炎竟然食量也大了五倍。”

林子安说:“有什么办法,以前吃的是灵食,一盘灵食的能量低几盘子的肉食。这半年多没有灵食,我觉得整个身子都沉重了几分。”

黄源叹了口气说:“后悔已经晚了,现在只能是杀了苗雄,出口恶气。走吧。”

林子安站起来问不远处伺候的酒楼老板:“我们俩的角马照顾得怎样?”

酒楼老板连连鞠躬说:“两位放心,两位放心。”

黄源点了点头问:“一共多少钱?”

酒楼老板连忙说:“那敢要两位大爷的钱,盼着大爷来光顾都来不及。不敢收的,不敢收的。”

黄源摸出一个普通银币扔在桌子上,银币在桌子上转了好几圈才匡囔铛囔平躺着,黄源说:“我们可不欠人情,走了。”

等两人纵马走远,一个伙计才敢呸了一口说:“一个银币,好大啊,还不占便宜。”

黄林二人出了城,不过一个时辰就进了小路,前面就是一片无人的低矮山林。

“前面有一个人,奇怪这么荒凉的地方怎会有人。”林子安手搭在额头上挡住阳光,极力远眺。

黄源也用同样的动作看向远方,一边说:“要是有一个十里目就好了。”

林子安说:“管他是谁,我们转过去看看。我心里感觉他像一个人。”

黄源说:“按他和身边树木的比例,我也感觉他像一个人。”

林子安笑道:“看来我们想到一块去了,说不定我们运气就这么好哈。”

黄源哈哈一笑说:“追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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