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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11章 (第2/2页)

但钢琴对丛烈来说只不过是一张笨重的键盘罢了。

提琴、吉他、键盘,这些乐器的好坏对他的创作影响并不大。

就算是给他几个杯子一壶水,他一样可以作曲。

不过最让丛烈反感的还是云集那副散财童子的样子。

就好像钱是大风刮来的,完全不知道心疼。

他知道富二代就是这样。

就像他自己那个富二代的爹。

丛烈母亲还活着的时候,家里再困难也舍不得卖那一对钻石耳环,说是他爸追求她的时候送的礼物里面最不值钱的。

别的都变卖了,但耳环她想留着当个纪念。

后来母亲病危,高中生丛烈偷偷把那对耳环卖了,换了二十三天的icu。

而那个曾说会爱母亲一辈子的男人,甚至没来葬礼送一束花。

丛烈不信一个富二代的“天长地久”。

因为那就像母亲曾经想带着入土的钻石耳环,昂贵闪亮,又最终化为乌有。

自从那台钢琴送来,除了家政隔天就要擦一遍,根本没人碰。

云集来他家的时候,经常跟他说“弹首曲子听听”。

那个轻浮的样子,就好像把他当成酒吧里按键盘的乐师。

“你弹个《致爱丽丝》吧,那个你肯定会。”云集双颊浮着淡淡的酡红,蹭在他手边。

丛烈微微皱眉,“你又喝酒了?”

云集用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就一点点。我想买个大床行吗?我觉得现在这个床不够用。”

“它咯吱咯吱响得你不难受吗?做到中间我总怕它突然塌了。”他小声抱怨,“才买了多长时间,质量一点儿都不好。”

“你先把这个钢琴搬走,别的事情等你酒醒了再说。”丛烈随便敷衍了他一句。

“说什么?”云集狐疑地看他,“不行,这个恋爱我一定要谈,我一定要你跟我结婚,等你愿意的时候麻烦你告诉我一声。”

他的声音带着几分醉意,尾音不自主地上扬。

“没有什么是我得不到的,就算是你也一样。”他凑过来,若有若无的酒气缠着牛乳的甜香,丝丝缕缕地绕过来。

丛烈有点想不起来自己怎么应付的了。

但是他肯定没有给他弹琴。

因为他连一根手指头都没碰过那架琴。

看着安静到透明的三角,丛烈的怒意慢慢消退了。

他莫名觉得自己很熟悉它的触感。

好像他不用坐在那张水晶琴凳上,手指就已经替他想起了那些冰凉和光滑。

手指记得烤着黑白漆的琴键被自己按下又快速地弹起,推压着已经开始酸痛的指尖。

像是一场明明难以为继却依旧不肯停息的孤独缠绵。

那是《致爱丽丝》。

反反复复,直到琴键在摩擦中变得温热。

丛烈忍不住地皱眉。

他确定自己没有碰过这台钢琴。

但是《致爱丽丝》的每一个音节都饱满清晰,在哀伤的空隙间欢快地追逐。

丛烈迟疑着揭开琴盖。

“咚——”

清脆的琴音重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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