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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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大白鲨的猎物,不死也要掉块肉。
朱高燧盯上的海盗船,逃脱几率无限趋近于零。自刘家港出航至今,同样的场景,每隔一段时间就要上演。
次数多的时候,一月之内,有大半月都在追剿海盗。
看到落在身后的木船接连沉入海底,速度最快的一艘海盗船开始陷入绝望。船上的海盗可以预见,一旦被战船追上,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
实心铁球不断砸进海里,瞬间腾起巨大的水柱。
还算结实的木船在海浪间颠簸。
沉没的海船卷起巨大水涡,血腥味引来海中的鲨鱼,看着划过海面的三角鳍,海盗们几近崩溃。
朱高燧和战船上的明军愈兴奋,跟在战船后的商船都在跃跃欲试。
比起规规矩矩做生意,抢劫海盗,明显来钱更快。
一次尝到甜头,再下手就变得十分容易。最后展到,看到眼熟的骷髅旗,船员们的激-动-兴-奋不亚于现陌生海岛。
令海商闻风丧胆的强盗,在船队成员眼中,活脱脱成为会下金蛋的母-鸡。
在抢劫过程中,船上通译的外语水平飞速飙升。很快能用八国语言说出“交钱不杀”。
作为“领队”,郑和总要象征性的劝说一下。
朱高燧不听劝,郑公公尽到职责,就算完成本职工作。很快卸下包袱,和王景弘侯显一起加入赵王组织的抢劫队伍。
“难怪鞑子喜欢打谷草。”
侯显感叹一声,擦干腰刀上的血迹,这种感觉委实是刺-激,让人-欲-罢-不-能。
侯公公的认知明显偏离正常轨道,有三观崩毁的迹象。无奈船队领队和赵王殿下都没有纠正的意思。
于是乎,公元十五世纪,在郑和船队第三次下西洋过程中,由赵王殿下带头,船队中大部分成员展出独特的兴趣爱好,并向着更独特的方向一去不回头。
经过半个时辰的追击,被盯上的海盗船全部沉入海底。
少部分是被炮弹砸沉或被战船撞沉,余下多是被明军接舷跳帮,抢劫一空之后凿沉。被凿沉的海盗船,很多都是三帆,比不上大食商船,却比欧洲探险家的木船好上一截。
可惜朱高燧看不上眼,船队成员,包括同行的商人,一样看不上。
习惯乘坐豪华客轮,谁还会将冒黑烟的小火轮看在眼里?
侥幸未死的海盗,眼睁睁看着木船消失在海面上,安身立命的依仗就此消失,欲哭无泪。
这并不意味着结束,
“藏宝地点,停泊港口,交易黑市,有没有同伙,说!”
海盗被绑在柱子上,锦衣卫挥舞着刀鞘,通译站在一旁,轮换多种语言同海盗交流。完成任务,顺便练习口语,一举两得。
北京行部出身的文官文吏,总是能合理利用时间。
“说!”
刀鞘换成皮鞭,海盗出惨叫,惊骇欲绝。
这是一群魔鬼!
早已丢掉信仰的海盗扯着嗓子痛哭。可惜神听不到他的祈祷哀泣,就像被他们砸断手脚,活着丢到海里的商人和水手。
朱高燧回到船舱里,提起茶壶,咕咚咕咚灌下半壶茶水。
长期的海上生活,不只晒黑了他的面容,也让他的行事作风产生不小变化。好似出闸猛虎,走出领地的狮子。突然间现,外边的世界如此广阔,未知的前路如此令人-兴-奋。
回忆往昔,朱高燧时常会想起同孟清和的谈话。如今细细品味,看似荒谬的想法,只有亲临其境,才能真正明白其中的奥妙。
海上航行,注定有很多不习惯的地方,也比不得王府中的锦衣玉食。但朱高燧喜欢,该死的喜欢。
寻找新大陆,追剿海盗船的生活是如此令人着迷。这种感觉更甚于在草原上策马奔腾,挥刀砍杀。
面对一望无际的蔚蓝,恨不能大吼几声。
仰望广阔天际,海风鼓起长袍,好似肋生双翼,下一刻便要腾空而起。
咚咚。
船舱的门被敲响。
朱高燧放下茶壶,舱门外,站着负责-审-讯-海盗的锦衣卫。
“殿下,海盗藏宝地已问明。是否前往?”
“当然要去!”朱高燧笑道,“母后喜欢红宝石,大食商人手里的那些,孤看不上。倒是海盗手里有不少好货。还有刻着头像的金币,融了,正好做父皇的万寿节贺礼。”
锦衣卫应诺。
很快,船队分成两路,一路继续前行,到海图上标注的岛屿停泊。另一路前往海盗藏宝的港湾,距离海岛并不远,两个时辰左右即能往返。
朱高燧沿着缆绳下到小舟,登上前往寻宝的战船。
郑和王景弘留在宝船上,侯显随行。
十余战船,近二十艘马船,浩浩荡荡开往藏宝地点。
指路的海盗缩着脖子,被提上战船,没有起半点反抗的念头。敢反抗的海盗都被丢进海里,唯一的下场就是葬身鱼腹。
越是穷凶极恶,杀人无数,越是惜命怕死。
剿灭十余股海盗,明军早有心得。
海盗藏宝的地点算不上隐蔽,却难驶入大船。
小舟再被放下,朱高燧同侯显一并上岸。
岛上林木稀疏,多是被海水冲刷过的岩石和洞窟。
海盗领众人来到一块形状奇异的岩石前,挖开半米厚的土层,掀起几块挡板,一处隐于地下的洞窟赫然展现在众人眼前。
几十只木箱堆在一起,箱盖几乎合不拢,缝隙中隐约透出耀眼金光。
打开箱盖,立刻有皮袋落出。
捆绑袋子的皮绳崩断,浑--圆-的珍珠滚落在地,白黑两色,竟有龙眼大小。
木箱一只只打开,惊叹一声连着一声。
造型奇异的金像,三尺高的珊瑚,精美的金壶,镶嵌各色宝石的弯刀……各种形状的金币银币,很多没有装进箱子,直接散落在地,火把照过,满目金光。
饶是见惯皇宫珍宝的朱高燧,也愣了两秒。
弯腰捡起一柄弯刀,擦过刀柄上一块花纹,朱高燧目光微沉,这不是一般商人能有。这支海盗很可能抢劫了某个海岛上的“王室”,或者是朝贡的船队。
不过,事到如今,已经没有追究的必要。
收刀回鞘,朱高燧下令,将岩洞里的财宝全部抬走。随后走到瑟缩的海盗跟前,缓缓--抽—出长刀,在海盗惊惧的目光中,手起刀落。
鲜血喷涌,人头滚落在地。
如此,也算是为弯刀的主人报了仇。
离开海盗藏宝处,战船驶往预定海岛,同船队汇合。
此座海岛是船队第二次下西洋时现。
岛的东面是天然深水良港,岛上有淡水,没有大型的食肉猛兽。除了海鸟,多是一些奇怪的石像。
朱高燧对此毫不在意。
天家贵胄,凤子龙孙。
遇上他,管他哪路神仙,是鲛盘着,是虎蜷着。敢不从命,架上火炮全部轰掉。
“殿下,照此速度,再有一月既可抵达新地。”
“好。”朱高燧用匕划开面饼,夹入烤过的干肉咸菜,一大口咬去小半个,“这些孤是外行,你安排即可。”
“是。”
庞大的船队继续前行,沿途遇上海盗,不管三七二十一,通通灭掉。不过,总有两三个漏网之鱼,见势不妙提前逃跑,侥幸活得一命。
事后传出消息,航行在海上的大明船队,陡然间披上一层恐-怖的外衣。
“那是一群可怕的魔鬼。”
“魔鬼穿着用鲜血染红的长袍,袍子上有金色的怪兽!”
“被船上的魔鬼盯上,没有人能活着逃走。”
“太可怕了,如果不是提前得到消息,我会和暴风号的船长一样葬身海底。”
流言越传越广,展到后来,单是听到“大明船队”四个字,就能让海盗们鸡飞狗跳,惶惶不安。无论多凶狠的海盗,听说大明船队要从自家门前经过,第一反应都是收拾行李搬家跑路。
东西太多,搬不走?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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