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我不认识林可那个混蛋 (第2/2页)
“一位前辈开的茶馆,呵呵,哥你坐稳,困的话就打个瞌睡,一会就到。”
“行。”
杜采歌当然没有真的打瞌睡。
跑车驶出小区,来到繁华的街道上。
杜采歌看着这熟悉而又似是而非的城市。
说熟悉,是因为蔚蓝星的大华国,与地球上的中国,毕竟同种同源。
过去的历史轨迹,也大半相似。
说似是而非,毕竟此处非彼处。
小小的蝴蝶翅膀扇动,都能带来极大的不同。
蔚蓝星的魔都,与地球上的魔都,在细节处,有太多不一样。
“我们不一样不一样……”杜采歌轻轻唱了起来。
地球上,2008年,是首都举办奥运会的那一年。
那一年,有太多值得铭记的。
对杜采歌来说,那一年他还在大学校园里,作为一名新生,肆意地享受着青春,理想,激情,爱恋……
而在穿越到这蔚蓝星的2008年,杜采歌已经是34岁的大叔,尘满面、鬓微霜,家徒四壁,半生飘零,一事无成。
“我们不一样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境遇……”
姜佑曦频频回头,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杜哥,这是你的新歌?”
杜采歌这才醒觉。他对姜佑曦,根本谈不上信任或是不信任,因为两人本质上还是陌生人。
在陌生人面前唱新歌,真的很不应该,以后必须注意这些细节。
沉吟了片刻,他点点头,坦然说:“是啊,瞎写的,让你见笑了。”
“挺有意思的歌,朗朗上口,感觉很容易流行起来,”姜佑曦眼神清澈,带着羡慕,“杜哥你太有才华了。”
没错,我是个有才华的搬运工。
过了会,到了地头,姜佑曦泊好车。
这地方不算闹市区,但是地理位置并不偏僻,在这里开茶馆,估计很难盈利,能少亏点就不错了。
在这开茶馆的人,肯定不是为了恰饭,那是真爱。
杜采歌跟着姜佑曦进电梯,上到三楼。走入茶馆,发现这里布置得古色古香,桌椅、各种陈设,都颇有韵味。悠扬的古筝曲在室内回荡。
此时茶馆里只有三五个客人,分散坐着,小声交谈。
杜采歌和姜佑曦也坐下后,再一看菜单,那些单品的价格,呵呵,这些韵味的代价不低。
“杜哥你喝什么茶?”
“金骏眉吧。”
“我要一杯乌龙。”
点好以后,两人随意地聊着。
不经意间,就有清秀的女服务员端上茶,身段款款,用吴侬软语说:“请慢用。”
那滋味,非常到位。
而被茶香熏陶,被水汽一蒸,姜佑曦越发显得明眸皓齿。尽管杜采歌不喜欢流量,不喜欢小鲜肉,也不得不承认,姜佑曦确实俊美。
他却不知道,姜佑曦此时也在心里赞叹。杜哥虽然一直低调,但却是这个圈子公认的神仙颜值。尽管杜哥之前遭遇了很多不幸,而且毕竟年齿渐长,须发半白,显得有些沧桑,却也是独具魅力。
杜采歌和小鲜肉聊了几句,似是不经意地问道:“上次你帮了我大忙,说真的,我不喜欢欠别人人情,有什么我可以回报的?”
姜佑曦笑嘻嘻地说:“杜哥,看你说的,你陪我喝茶,就是给我最大的回报了。”
杜采歌眉毛挑了挑,“不至于吧。”
姜佑曦仍然笑嘻嘻的,但眼神却是很认真:“杜哥,我和你交往呢,要说完全没有功利心,那也不现实。但是请你相信,很多年前,你就是我的偶像,我一直渴望与你结交。”
顿了顿,他低眉笑道:“能和偶像一起喝茶,就是对我最好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