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天生猎手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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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馋虫,我把这里叫金豹洼,是因为你,才取的这个名字,你开心么,开心的话,你就起来,陪我玩一会儿……”
趴到三日前寻找到的视野开阔的凹陷处,身下铺了狼皮,身上,用树枝做了骨架,用枯草搭了勉强能坐起的草窝,再盖上被小馋虫撕咬破烂了的羊皮袍子,足以抵消了初春早晨的冷寒。
因为连着三夜的睡眠不足,一番惬意的温暖之下,愈发的倦怠起来,为防中意的猎物在自己的瞌睡时溜走,无聊中,轩辕承烈抚弄着小馋虫鼻前还未长成的短须,逗弄起了小家伙。
短须是豹子们捕猎的凭借,是它们的痛脚,轩辕承烈知道,但是童心使然,依旧忍不住触碰的好奇心。
“喵呜……”
自家的宝贝被把玩了,虽然是亲近,但是小馋虫还是明显的烦躁起来,不过,还不及于怒。
随着三日来的热络,小东西已经知道恨恼和厌烦的区别,口中的撕咬也很有分寸,至少,在与轩辕承烈嬉闹时,再也没有咬疼他的时候,更没有咬破出了伤口。
厌烦的低叫出一声,发泄了心头的不满,小家伙抖动着鼻子,张开了一双朦胧睡眼,人样的向着轩辕承烈翻出一串白眼,转过身去,小脑袋在轩辕承烈弯起的胳膊上一阵寻觅,挑挑拣拣之后,终于寻了一处令它舒服的位置。
很快,小小的草窝里,就又响起了细细的呼噜声。
这是轩辕承烈进入绝品兽道的第四天早晨。
绝品兽道果然不同凡响,尽头,因为小馋虫的缘故,被轩辕承烈命名为金豹洼的水源地,真是藏宝洞一样的存在。
第一天早晨,寅时未尽,天色微明,轩辕承烈潜进金豹洼时,水洼附近已经是一片的喧嚣,野猪、野鹿、野羊、野狼、獾子、貉子、狐狸,大小野兽禽鸟纷沓而来,络绎不绝。
让轩辕承烈稀奇的是,这许多的鸟兽,在外面是打生打死的天敌,进入到了金豹洼之后,却都收起了凶性,变得一团和气,野狼与野羊共饮,狐狸与飞鸟并行,这样的情形,眼见的就不止一两次。
甚至一头野猪饮足了水,躺到水洼边的岩石旁休憩的时候,还有几只小鸟飞到他的身上,啄食着什么。
更妙的是,换做是其他的地方,但凡是出现了捕杀时候的血腥气味,禽鸟们即便是不永久放弃,也会远离发生猎杀地段许久,而在这金豹洼,这种事情却没有,轩辕承烈拖走了射杀的猎物,刚刚返回到藏身的草窝,便即有小兽凑近了水边,恍如没有看到有同类陡然死去一般。
挑拣着自己熟悉的值钱猎物射杀了,只是第一日半个上午,轩辕承烈就捕杀了三只野鸡,一头杂毛狐狸,两只獾子、两只貉子。
到了当日的傍晚,在水洼边,轩辕承烈又猎到一头成年的雄鹿,五只野鸡,一只獾子。
第二日早间捕杀了两只貉子,一头野羊。
到了傍晚更是运气,射杀了几只野鸡,一只獾子,想回转山洞,正在收拾着猎具之时,居然撞到两只银狐结伴到水边饮水,被当场射杀一只,另一只胸腹部被小弩射中了以后,那奸猾畜生竟然装起死来,待轩辕承烈靠近,还想窜蹦起来扑咬。
虽然用猎叉抵住了它扑杀,但是那只银狐一击不中之后,借着轩辕承烈防备的时候,转头溜掉了。
第三日早间,山中飘起了弥漫大雪,十步之外,就是水洼边那株巨大的柏树,也只剩下了一个朦胧的轮廓。
这样的天气,就不敢轻易出山了,一个不当心,迷失了道路,误了回家的路程且不说,搞不好,就连性命也会丢在了山里。
不过,这也给本就不愿带着金钱母豹等一干猎获转回绿安的轩辕承烈找到了借口。
在他的认知中,天下间最为值钱的禽兽莫过于狐狸,虽然那畜生生性奸猾,肉味太臊,但皮毛却是一等一的好物,寻常的一只狐狸,皮毛也是十两左右银子的价钱,便如赤狐,更是五十两以上的价值。
不过比起银狐,赤狐的皮毛又落了下乘。
风叔说过,汉人的思想中,素来是把白色的禽兽奉为上品,早年间,他的故乡中,曾经有个叫夏鼎臣的知州,因为向皇上贡献了一头白色的水牛,半年之后,就升到府城做了知府,成就了现在右相的基业。
“但凡是白色的禽兽,其价值至少要比同类高出三倍,甚至不止……”
风不破这话虽然说了三年之久,但轩辕承烈依然记忆犹新。
赤狐已经是四五十两银子的价值,那么,那只逃走的银狐,一只岂不是要值百余两。
轩辕承烈便不甘心轻易舍弃了那头射伤的银狐了。
何况,那小畜生逃走前还试图扑咬过自己,这让与豹子搏杀过后胆气雄壮起来的轩辕承烈,更是有些不甘。
借着老天给予的借口,他又再度潜入了金豹洼。
不过,可惜,等了一整日的时间,那挨了一箭的小畜生却没了踪影。
于是,第四天的早晨,轩辕承烈就又钻到了自己在金豹洼附近搭建的草窝里。
有继续守候等着射杀银狐的原因,更多的,轩辕承烈还是想借着机会,仔细的观察一下小馋虫的习性。
捕猎的第一日,早晨起来,轩辕承烈见小馋虫恹恹的没有精神,以为是因为与自己玩得太晚,小家伙前一夜没有睡足的缘故,没忍心唤醒,便由着小东西躺在狼皮褥子上,继续睡得迷乱。
临行前,还把羊皮袍子披盖到小馋虫的身上,虽然他知道,即便自己不如此做,在野地生活了千百代后,冰冷的地面不会对小东西的身子带来任何的影响,但是依旧如此做了,不如此,轩辕承烈就觉着自己没对它尽到心力,辜负了一人一兽间的亲近。
巳时以后,禽兽们开始了午间的休息,少有去水洼饮水,趁着这个机会,早就从风不破嘴里知道鸟兽们这一习性的轩辕承烈,就带着早间猎捕的野鸡,转回到山洞中,没想到,小家伙仍旧是睡得昏天黑地,甚至,小小的鼻子中,还带着呼噜。
不过小家伙还算警醒,听到脚步声,还知道睁开了眼睛观察,只是,懵懵懂懂的,没有恢复多少精神,即便是轩辕承烈将野鸡扔给它,小家伙翻身跃起,吃尽以后,也就在小舌头收尽残渣之后的瞬间,立即进入了迷离状态,跌跌撞撞奔到狼皮之上,几息之后,便就又进入到了梦里。
中午和下午仍然是还未睡足的样貌,山洞外,轩辕承烈打制滑车忙了几近两个时辰,劈砍削剁,声音大得,连山谷中都传出了回音,可是小馋虫居然充耳不闻,只是在声音初起时奔到洞口看了看,知晓了奇怪声响的来源之后,便就又眼神迷离的回转了,完全没了前一夜对轩辕承烈的痴缠模样。
小馋虫这一段变化,让轩辕承烈很是怪异,未时时分,赶去水洼边进行晚猎的路上,甚至生出了小豹子是记起了自家杀死它母亲的怀疑。
当日晚间,酉时时分,当轩辕承烈带着是否在回转绿安之际抛弃小馋虫的纠结,回到山洞时,却蓦然发现,小家伙竟然带着盼着自家哥哥回转的幼弟小妹一样的焦灼表情,站立在山洞口。
远远的,小机灵竟然发出了一声欢吼,之后,直接奔了过来,近到三五步时,更是借着冲势和山坡的地势,高高跃起,径直扑进了轩辕承烈的怀里,嘴里呜喵呜喵的叫着,一只嫩红小舌也不断舔舐着他的头脸,亲热的劲头十足。
而那一整夜,小家伙更是痴缠的不行,轩辕承烈将将睡着,就被它拖拽着吵醒。
这份热络,打消了轩辕承烈的顾虑,正当他在为生出的异想怨恨自己的时候,第二日一整天,又重复了这样的情形。
甚至,第二日的夜里,因为前一夜没有睡好,白日里又要捕猎,又要完善滑车,忙个不停,实在没有精力陪着小馋虫折腾,小家伙竟把那件羊皮袍子当成了玩物,撕咬扑拽。
当轩辕承烈被深夜的冰凉冻醒后,才发现,那件羊羔皮子拼接出来,缝合精细,原本他打算回家以后送给风不破的羊皮袍子,已经满是孔洞,几乎变成了乞丐身上那种的烂衣。
白日里病恹恹的没有精神,夜里却是生龙活虎,闹腾个不停,这让轩辕承烈因为小馋虫前倨后恭的态度而头疼不已的同时,也产生了对小家伙作息规律不同于自己的怀疑。
第三日的大雪,让轩辕承烈不忍心带着小馋虫到雪地里挨冻。
今日醒转以后,也不管小馋虫眼中的不情不愿,收拢好猎具以后,轩辕承烈将它拎起来,塞进了怀里。
不过,这样一来,也确实验证了轩辕承烈生出的疑虑,这小家伙居然是白日睡觉,夜间活动的。
时下,正是未时将尽的时分,即便熬了三夜的自己,打了一阵瞌睡以后,脑子也变的清明,可是这小家伙却自顾自的睡得昏天黑地。
也不算睡得昏天黑地,每个时辰,小馋虫都会醒转过半盏茶的时间,长长的打了一个哈欠,直起半个身子,懒懒散散的瞟过四周以后,就又趴卧下去。
“你这样,咱们怎么玩啊,我总不能晚间不睡觉吧……”
看看水洼边,十几只不知名的小鸟,七八只野鸡,三五只野羊,两头幼鹿,一只貉子,都不是心目中值钱的禽兽,被银狐抬高了眼界的轩辕承烈,扳过了小馋虫。
小机灵却没有醒转,闭着眼睛,只是伸出两只前爪,胡乱的拨弄着轩辕承烈伸出的胳膊,似乎是在推拒着,免得他打搅了自己的好梦。
“你娘我不带回绿安了,虽然她想吃了我,但是我也射死了它,我们两厢抵顶了……”
“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就不带回去了,毕竟它是你的娘亲,死前还要替你挡住弩箭,咱们既然是朋友了,于情于理,我都不该剥它的皮,吃它的肉……”
“我对你这么好,你是不是该起来,陪陪我啊……”
轩辕承烈拨弄着短须,絮叨着。
不想带走金钱母豹,一方面是出于对自家玩伴的心意,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捕猎的野兽太多了。
尽管这几天轩辕承烈是与小馋虫一样,都是在拿肉做主食,连野鹿也砍掉了一条前腿,煮、烤、煎、烘,各种吃法随心所欲的变换着,把多年未曾吃过的肉食都找补回来,一堆的猎物仍没少了多少。
现下,一头野鹿剩下的,仍有一百四五十斤,野羊轻些,也有五六十斤,还有三头狐狸、五只貉子、四只獾子,十三只野鸡。
关键还都是值钱的。
银狐倒霉,喝水的时候发现了异常,扭转头时,自己把眼睛送到了弩箭面前,被穿过眼眶射入了脑袋,皮毛没有一点损伤,仅是这头银狐,一张完完整整的皮子,一二百两银子卖出去都算不得高。
野鹿是雄鹿,两只鹿角几近一尺半的长短,就是因为这两只鹿角,轩辕承烈才产生了射杀的念头。
狐狸肉味腥臊,但是皮毛值钱,不会剥皮的轩辕承烈生怕损坏了皮毛,无端折损了价钱,只能带着完整的一具身子回去了,貉子和獾子皮毛不值钱,但是肉味却好,特别是貉子,常有一斤肉半两银的说道,更是舍不得撇下的。
鹿角值钱,鹿肉也不想扔了,长到十四岁,轩辕承烈只听过轩辕家的那些大户子弟说吃过一次,便是那一次,也让他们炫耀了许久。
其他人,就是堂堂的知县公子李明德,也都没有吃过,如此一来,虽然是金钱母豹之外最重的,但是轩辕承烈也不想放弃了鹿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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