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惊鸿 (第2/2页)
或许春天的风
不会吹得那么温柔
那么轻
也不会
让我们相遇
在那最美的年华
不知这歌声
是否依然还在
那美丽的家乡
我们曾经初遇的地方
初一第二学期,发生了很多至今都令我难以忘怀的事情,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惊鸿一瞥的艳遇。
当时我还在谭河街道废弃的牲畜市场后面的那个小巷子住。一个星期天下午,三月的小暖阳懒散地照射着大地,潺潺的流水欢快地浅吟低唱,树梢上时不时传来黄鹂婉转清脆的“啾啾”声,妖娆灿烂的桃花开得如火如荼,和含苞待放的杏花争奇斗艳。我骑着自行车从家里返回学校,在宿舍外面的桃园旁边,碰到了一个可以让我面红耳赤,心跳加速的女生——沧海。
她上身穿一件红黄相间的丝棉衬衫,下身穿一条纯黑色中腰直筒休闲长裤,乌黑亮丽的头发扎成简单而又舒畅的马尾辫。走起路来脚步轻盈,婀娜多姿。眉不画而黛,眸不转而嗔,白皙细腻的圆脸蛋美丽动人,绯红的樱桃小嘴娇艳欲滴,嘴角边两个浅浅的酒窝就像是盛满香气袭人的佳酿一样让人不喝自醉。两绺前刘海自然侧垂到额头,有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清丽脱俗。正是:
面如满月照芙蓉
眉似杨柳舞春风
丹唇轻启含朱砂
秀眼藏锋揽山河
当时沧海是来找她的小学同学百灵,百灵和我住在同一户人家。她住在院子里面的侧屋,而我住在院子外面的小门房,那家人似乎是百灵的远房亲戚。上初中以后,沧海和百灵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百灵和我在一个班,而沧海被分到了隔壁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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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这个名字是很长时间以后我在不经意间听到的。这是我第一次对一个女生有这种奇怪而又温暖的感觉,就像春天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冰凉的屋子,又像刚破冰的小河缓缓流过心田。不知道这是一见钟情还是一时冲动,当在桃园边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我就有一种莫名的喜悦和似曾相识的心动。虽是初次见面,但感觉好像是久别重逢的故友,陌生而又熟悉。不知道是她的一顾三回头给了我虚无缥缈的暗示,还是她无意间露出的微笑给了我无限遐想的空间。
如果说我对莞萍只是蜻蜓点水般的浅尝辄止,那么我对沧海就是病入膏肓般的朝思暮想。从此以后,我的生活中处处都有她的影子,不管是在课堂上还是在睡梦里,不管是在喧哗吵闹的白天还是在夜深人静的夜晚,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时刻都在我的脑海中浮现。
初中的时候,我们有早晚自习,就是学生自由背书的时间,早上是七点半之前,晚上是五点半以后。背书的时候,有些学生在教室里面,有些学生拿凳子坐在教室外面,有些学生在校园各角来回走动。
我属于第三种,教室里面人多嘈杂,感觉压抑,拿个凳子静静地坐在教室外面背书我也没有耐心,我还是喜欢到处转悠。沧海经常坐在她们教室外面的窗口下面背书,偶尔也会去操场和其他地方。大多数女生都喜欢固定在一个地方背书,男生则喜欢到处走动,我到处转悠背书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希望能够多看沧海几眼。
我打听关于沧海的消息还是在新刚那里,而沧海打听关于我的消息应该是从百灵这里,假如她有兴趣的话。当时我并不知道这只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还是沧海也有同感,这件事过了很久以后才得到证实。新刚是我的室友兼好友,他和沧海一个班,他还是沧海的小学同学,百灵也是沧海的小学同学兼好友,她正好在我们班。所以新刚当时算是我的牵线人,百灵算是我的半个红娘。初中毕业以后,新刚和百灵两个人都没有上高中,他们直接进入社会,提前品尝人生的酸甜苦辣咸。后来我很少听到有关百灵的消息,听说她去了上海打工,希望她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过上安稳的生活。
沧海算是我们中学校花级别的女生,至少在我看来应该是这样。当时偷偷给她递纸条的男生还不少,传说有十三个之多,大家戏称“沧海十三花”。当然这只是明面上大家都知道的一个不完全统计的数据,还不包括像我这样把她深藏心底的人,我自然不在这“十三花”之列。
课间休息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到教室外面的台子上闲聊放松。当时雁孤行时不时把目光暼到我们隔壁班方向,我不知道他在看什么,经常打趣他,说他是不是有了心仪对象,他从来都不正面回应。有一天晚上在宿舍,他告诉我说他确实有了意中人。我问那个让他茶饭不思,爱慕已久的白雪公主是谁,他支支吾吾半天才说出了沧海的名字,这倒是让我颇为震惊,之前我们彼此之间毫不知情。
我曾经想过他肯定在内心深处藏着一个人,但是从没有想过他居然和我心仪的是同一个人。后来想想也很正常,沧海这样的女生本来就是很多人眼里的小家碧玉,雁孤行有这种眼光我也替他高兴。不管有没有结果,不管人家对我们怎么看,在意气风发的少年时代,每个人都有喜欢别人的权利,因为这就是青春本来的样子。
说来这个世界真的很奇妙,我和雁孤行也算有缘。我们意气相投,无话不说,我们一起点灯,夜读红楼;一起搭伙,起锅烧饭;一起并肩,力敌校霸。在寒屋中,我们奋发图强,挑灯夜读;在夕阳下,我们形影不离,情同手足,共读唐诗宋词;在星空下,我们指天问月,巧对诗词。那段时间,让人怀念,令人难忘。
当时雁孤行有个淡绿色硬皮笔记本,性格内向的他会将心事一一写在纸上,他这样描述他和沧海初次相遇的情形:
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冬天的北风冻得我瑟瑟发抖,干枯的树枝在冷风中吱吱作响,下了晚自习,我第一时间冲进宿舍,拿起水桶去打水。那时候大家都去宿舍外面的公共水龙头打水,放学打水的同学很多。
我提着水桶匆忙赶去,在红砖铺就的崎岖小道上,差点和一个女生撞了个满怀。她一头黝黑的秀发,在月光中闪闪发光,用红头绳扎着的辫子,犹如蜻蜓点水般从我肩膀滑过。我心里好似被电击了一下,就像平静的湖面突然落入一块飞石,“噗通”一下,沉入湖底,击起的水花久久不能平静。她银铃般的笑声飘在夜空中,如同动人的歌谣。可我还傻傻地站在原地,心想这是哪个班的同学,怎么之前从来没见过。正是“此人只应天上有,却为何故落人间”。
她身形轻巧而不瘦小,个头不高却尽显玲珑,脸庞圆润而不落俗气,虽然不是很白但却十分耐看。可谓:
蛾眉弯弯如新月
星眸闪闪似春桃
小巧鼻下掩月影
丹唇玉齿逗年华
自从那次擦肩而过,我的青春就此拉开帷幕。我虽然不知道她是谁,但从此以后她却闯进了我的人生。不管是课间休息,还是拼班上课,或者是周末回家,我总会留意她,偷偷看她,心里想她,那种感觉很痛苦,又很美妙。甚至在周末回家的时候,我会远远地跟在她的后面,看着她和姐妹们“嬉笑”。感觉像作贼一样,生怕她发现,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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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靠得太近,也不敢离得太远,近了怕被发现,远了又看不见她,有多少个风花雨雪的周末,就在这样的胆战心惊和小心翼翼中度过了。她的名字,我不停地在纸上写,写了涂掉,涂掉再写,已经情不自禁。
后来我将这个重大“秘密”告诉了我最好的朋友——蓑衣客。他竟然表现得淡定从容,似乎早就认得此人,还鼓励我去大胆追求,大胆表白,替我排忧解难,给我出谋划策。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在讨论她,说跟她有关的人和事。
直到我们初中毕业,一个炎热的夏天,我去他家做客,他给我看了几张照片,其中一张竟然是沧海。原来这是沧海很早之前就送给他的留念,在惊愕唏嘘中,我慢慢了解了他们之间的相遇,相识,相知。我突然感觉自己和一个插足者一样,参与了我最好兄弟的感情,而他们选择不告诉我,可能也是为了维护我的自尊心。
得知这件事后,我越发不敢靠近她了,那懵懂纯洁的青春岁月,就在那样的忐忑不安和辗转反侧中,落下了帷幕。留在心底的是最美好的回忆,也是人生尤为可贵的经历。最后留小诗一首,怀念我那逝去的青春:
长空挂皓月,
霞光色如血。
不见飞雁过,
徒留绿蓑衣。
我的情况也和好友雁孤行差不了多少,虽然我经常能看见沧海,但是几乎没有说过话,一方面是没有机会,最主要还是我太胆怯太自卑。我在女生跟前多少还是有点羞怯,让我无缘无故上去和人家搭讪,几乎不可能,所以后面那两年我们俩基本上没有说过几次话。
初二的时候,我的学习成绩已经大大提高,在全年级的排名也比较靠前了,当时我们一个年级分了四个班。但最让我欣喜的还是我的英语,当时我的英语成绩在全年级都数一数二。到初二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以后,不管是我的英语综合水平还是考试成绩,都已经在全年级独占鳌头。初二第一学期,我就提前学完了初三所有的英语知识,背会了所有单词。对单词表的熟悉程度已经超过了正常人的想象,很多单词在单词表上面的位置我都能记得清清楚楚,第几单元第几行第几个,我基本上都能锁定位置。在读书生涯中,我感觉初中那几年记忆力最好,精力也最旺盛。
我们二年级的英语老师是王丽华,她是英语专业毕业的大学本科生,我们是她第一届学生,所以她对我们的英语教学格外尽心尽力。
王丽华老师长相秀气,有一种“小家碧玉”的感觉,说话流利,戴着一副高度近视眼镜,有时候感觉她会从眼睛片上面看大家。后来她和我们学校一个姓包的计算机老师结婚了,这个包老师是我三婶娘家的堂侄子。
王丽华老师有一本很厚的英语语法书,国庆节放假的时候,我从她那里借了过来,利用假期那几天把语法书一字不落地抄了一遍。假期结束回到学校,我就把书还给她了。从此以后,我就认真钻研语法书上面的内容,不久之后我的语法水平有了新的突破,语法书上面的内容我熟悉到几乎可以倒背如流。中考的时候,我的英语成绩全年级第一,也算是不负众望,不负自己。
我和沧海第一次正面交谈还是英语笔记的功劳。一个星期天下午,她在操场东北角那里背书,我在操场中间背书,那个时候操场背书的人还很少,因为大家都回家了还没有返回学校。我的内心挣扎了很久也不敢过去和她搭讪,我知道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可就是迈不动步子。眼看着操场的学生越来越多,我也感觉越来越焦虑,最后终于下定决心打算过去和她说几句话。可是到她跟前的时候我又说不出来,一下子就脸红了,我把我的英语笔记塞到她手里就走了。她接过英语笔记本,只是抬头微笑着看了我一眼。
还有一次,她和士奇在教室外面的台子闲聊,士奇之前是我的小学同学,现在是沧海的同班同学。我就走过去和士奇说话,具体说了什么我已经忘了,但印象深刻的是,沧海当时也和我说了几句话,她说士奇是白萝卜,我是花心大萝卜。这句话不知因何而起,也不知寓意何在,却意味深长,耐人寻味。这算是沧海第一次认识我,而我认识她的时间在这之前还是之后已经搞不清楚了。
除了背书时间,我们两个班在一起合班上课的时间我也能见到沧海,我们两个班的任课老师都一样。为了节省时间,老师有时候会把两个班放一起上课,尤其是我们的物理老师利强,特别喜欢把两个班放一起上课。他占用的都是我们的体育课或者自习课时间,不经过我们班主任同意就自作主张直接过来上课。当时大家可能会觉得有点烦人,但现在看来这样的老师才是难能可贵的好老师,像这样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老师恐怕已经不多见了。
合班上课的时候,一般都是沧海她们班学生来我们班,每次我都满怀期待,但内心也充满矛盾。既希望沧海能坐到离我近一点的地方,这样可以多一点机会接触她,又怕她离我太近我会不自然。
初中的时光虽然短暂但很美好,因为心灵深处总有一种寄托,一缕思念,一份执着。三年对于整个人生长河来说不算太久,但是如此精彩绝伦而又让人永生难忘的三年对于我来说却是永恒的。当我们白发苍苍,烈士暮年的时候,回想起当年青涩懵懂的青春,回忆起那个让人怦然心动的女子,是否依然会露出灿烂的微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