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黄书郎二三事 第112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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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家喜欢住陵墓,普通的野黄皮子或者是弱小些的,有个风水尚可的野坟蹲蹲就满足了,黄家的嫡枝儿却是住皇陵的,他们家“祖宅”是正经的辽国萧太后陵,陵墓没有几个像“鬼吹灯”里那样的,塌的,倒的,淹水的,干的都有,黄皮子或者是身材矮小的族人住着没问题,大高个儿黄书郎却连伸脚的地方都没有。
他爷爷都嫌他占地面积太大,没有丝毫犹豫就把他踢出去找郑多了。
长大后的郑多不像小时候那么灵气外露,娇蛮气十足了,社会把她磨圆了,光彩磨没了,成了芸芸众生中的一个,可眼睛还是那双眼睛,闪闪地带着神采,这丫头知道给自己披层画皮了,黄书郎却一眼就看穿她的本质。
黄书郎才不会承认看见郑多的时候他有点高兴……只是有点而已。
他从没跟人说过,杀神的能力觉醒之后,他瞧着谁都像一盘菜,他能闻见猎物的味道,能感觉到猎物身体的温度,会本能地寻找猎物的破绽,就连爷爷……每次爷爷转身的时候,他脑子里的第一个想法都是偷袭他能不能一击毙命,自己会不会因为一顿饭丢了小命,结论都是肯定的,他只有忍住了。
至于那些弱小的族人,他真的是使尽全身的力气在忍,对于一个时常处于半饥饿状态的杀神,每天都美味佳肴在面前晃却不能吃,简直太难过了。尤其是那些族人跟他单独相处的时候——
杀了,挖心,然后毁尸灭迹会不会被发现……他每天晚上都在琢磨这件事。
离家对他来讲挺不错的,直到他发现——人类尼玛也是一盘一盘行走的肉,而且比族人更容易捕猎,尤其是那些修道者,那香味儿……隔着十里都能闻到。
他觉得自己的忍耐功夫是神级的……
别看他外表很酷,内心深处就是自己塞住自己鼻子,勒着自己脖子,缝着自己嘴,宁可饿死也不肯大开杀戒的……杀神。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暴发。
所谓堵不如疏,所以只有让老鼠们倒霉了。
直到他来到郑多身边,一直饿着的肚子饱足了,嘴巴不用缝了,他心也定了,再不是饿得头晕眼花了。
她身上的气……稳定住了他,让他心里那只狂燥的兽,安定了下来。
他是喜欢跟在她身边的,又纠结于自己的喜欢,凭什么啊……凭什么我们要给人类驭使才能光明正大的出现在人类世界?
什么“徒弟”不“徒弟”的,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你见过“招之则来,挥之则去,来之能战”的师父吗?打手或者是奴隶还差不多。
总体上来说,黄书郎是极别扭闷骚的一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闲人被你们刺激到了,不会写言情吗?咳……闲人大约真有问题,明明玩票写同人的时候挺会写情的,可一写男女之情就晕头转向了,我从黄书郎的角度写写看——总之是要拗回点印象分的。
闲人在构思下一篇文,现在有两三个特别想写的故事,在我脑子里占上风的那个又是个扑街预定——穿越女尊世界的夫妻。
是写一对闹离婚的两口子因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吵架,吵着吵着出了车祸两人穿到了现代背景的女尊国。
视角类似《美丽新世界》,中度直男癌男主受到了各种暴击,显性的,隐性的性别歧视什么的……
我在纠结是双穿还是男主单穿……
☆、第130章 彩色
到底是因为有了人类和人类的想象力,才有了各路神仙妖魔鬼怪, 还是因为有了神才有了人, 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至少黄书郎不想解。
不止一个前辈跟他叹息人类的世界已经变得面目全非,高楼大厦层出不穷,过去只有仙家能够做到的千里传音, 百里传画早已经被人类实现, 妖再厉害也不过是利用各种法术幻术迷惑人类自相残杀, 可人类已经能够用武器催毁一座城市甚至整个地球——可笑的是妖们知道地球是圆的还是因为人类。
人类已经日行千里, 妖界却固步自封原地踏步。
在精神世界——人类堕落得比他想象中要快得多。
所谓饱暖思□□,人类从未如此饱暖,也从未如此邪恶,如果魔界被打开,那些恶魔见到人类也会畏惧于他们的邪恶。
他见到最邪恶的人之一是四叔。
他原先不太理解郑多为什么如此讨厌防备四叔,四叔的能力深不可测,最强的能力是他的野心和足矣跟野心匹配的心计,比起小富即安买了几套房做包租婆就满足的郑多, 四叔的野心驱动他越来越强。
妖最信奉的是能力, 能力弱的依附于能力强的,对妖来说理所当然, 郑多依附于四叔在他看来也理所当然。
直到他发现四叔竟然玩弄因果,借刀杀人……
四叔以为他玩得好,殊不知史上比他玩得好得人大有人在,他们的能力固然能在短时间内提高,有些甚至位极人臣, 可最后的下场无一例外都是身陨昝穑易逡哺呕曳裳堂稹人类不记得,妖们记忆深刻。
天道是极任性的,欺骗祂的人只有死路一条。
人类又有几个能不为荣华富贵,权势荣耀所惑?向前一步,稍微放弃一些原则,对四叔稍微顺从一点马上就一步登天成为人上之人……
如此诱惑,易地而处黄书郎都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坚持原则,郑多做到了。
能做到这些的郑多认为自己很平庸……
所以说妖是不能想太多的,想太多容易变蠢。
黄书郎就认为自己想得太多,时常要放空脑子,否则脑子里的种种念头夹杂着那些被自己吸收的妖的力量,会把他的脑子得成一团乱麻。
他决定什么都不想……
他发现看着郑多的时候很容易做到这一点,郑多睡觉的时候像是胎儿一样蜷着腿,不管什么季节都喜欢把自己用被子裹得紧紧的,太累了或者姿势不对会很大声的大呼,最有趣的时候是她如果略有鼻塞会半张着嘴睡觉,让人忍不住想要捏住她的嘴巴。
他的鼻子很灵敏,在人类世界就算刻意忽略还是能闻到很多东西,也许是因为从小就在供奉家仙的家中长大,以檀香为主香的香火味渗进郑多的毛孔里、呼吸间,就算是于那些化妆品、洗发用品、洗衣用品的各色香味缠夹在一起,最明显的还是檀香味。
他觉得自己的手痒,不是想要抓住郑多撕裂她的喉咙的痒,而是想要摸摸她的头发,捏捏她的耳朵的那种痒。
有人说过蚁多咬死象,老鼠多了一样能咬死黄鼠狼,只不过老鼠通常有组织无纪律,他飞扑过去老鼠们就开始四散奔逃,它们想的不是能跑赢他,而是跑赢所有的同伴。
不光是老鼠,自然界被称为“猎物”的动物,都是如此,让天敌吃掉老弱病残就好了,健康的我只要逃掉就没事了。为什么要冒险去对抗天敌?保护了老弱病残对我有什么好处?
想通了这个问题,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几十只、几百只,迁徙时数十万只的草食动物,会被数量远远小于它们“天敌”各种猎杀。
因此黄书郎冲进鼠巢的时候是不害怕的,它们总会丢下老弱自行逃命……就算已经成了精,也没办法改变本身的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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