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妇日常 第14节 (第2/2页)
晓晓买完了自己所需要的物品,便沿着镇口的路线往回走。
因为今天自己速度比较快,现在离张大叔规定的两个时辰还早,所以晓晓慢慢的走,沿路欣赏下风景。
看着古镇那熟悉的石皮路,临街的小铺,编了号的门板,耳熟能详的小吃。
还有那一座座各式的石桥,桥下漂过的那粼粼清波,偶尔摇过的一条小船,带着那“咿吖、咿吖”的木浆声。
仿佛又回到了靡靡童年,闻到了外婆家乡沁人心脾的清新空气,耳边回响着小巷深处传来的:
“阿要小馄饨吃伐——”的叫卖声… …
踏在潮湿斑驳的青石板路上,走过一条条幽深长长的巷子,屋檐下摇曳着红色的灯笼。
热闹非凡的文化老街上有开茶馆、设药铺的,有打铁、纺棉花的,有编竹器、捏面人的,有制木器、写书法的……
在这里可以放松平时慌忙的心情,体味一下城市中少有的传统文化的韵味。
街道两边被一间间小小的店面充斥着,琳琅满目,不经意间,就会留下了许多难忘而美好的回忆。
陈旭今天上街准备去书社拿点书回家抄写,陈家的家境不富裕,读书需要大量的银子。
所以陈旭在读书之余也在书社找了一些抄书的活计,以便手里能够宽厚一些。
“陈秀才上街呀,今天上街又要去书社领活计呀”
陈旭抱着一摞书走来,路上延绵不绝的搭讪声。
陈旭很喜欢这种感觉,自己很成才,十二岁的时候就成为了一个童生,十六岁就考上了秀才。
又因家里不富裕早早的便称读书之余找了书社抄书的活计。
每月算下来挣得别庄稼汉子还要多,这如何不让陈旭得意。
陈旭边走着也能隐隐的听见后面一群大叔大婶的议论声:
“这陈秀才呀,真是厉害,不仅读书厉害,挣钱也是能耐,长的还温文尔雅,要是能做俺女婿呀,那以后俺就是官太太的娘了”
这话一出,不少小姑娘小媳妇的红了脸。
希望可以被这个有才有能耐又有长相的潜力股看上,那就是抛夫弃子做个妾氏也是好的呀。
“哎,别想了,这个陈秀才呀,已经有主咯,就是秀才郎前任未婚妻的妹妹朱落落呀”
一小媳妇儿叹惜道。
“可惜了这么好的一个男人呀,要是能和俺春风一度,俺也很满足”
“秦寡妇,别想了,人秀才郎能看上你,呸,做你的白日梦”一个小媳妇不屑的说道。
陈旭听到有人夸、有人为他争风吃醋,自然是得意非常。
自己还是那么的风采卓然,想到自己身上唯一的污点也被自己拔掉了,还让自己心爱的女人成为了自己的未婚妻,心里别提有多舒爽。
现在的他感觉走路都是带风的,估计哪怕连屎此刻在他眼里也是香的。
陈旭马上就要走到书社了,便看见一道熟悉的影子,像是朱晓晓,自己的前未婚妻。
自己一直瞧不上的女人,一见到自己就低着头,一副小媳妇的样子,一句话也不敢说。
好像自己对她的印象就只有这些。
陈旭觉得今天自己见到她,肯定是要被她缠着的,自己也听未婚妻落落说过,那女人还因为自己退婚而跳了河。
最后一残疾的男人,好像知道自己要死了,把她买回去冥婚了。
听说第二天那女人又醒了,自己还不信,现在看到真人终于信了。
这叫什么来着:“好人不偿命,祸害遗千年”
陈旭觉得自己在这里见到她是她的福气,自己决定今天做一次好人。
在这里站着等她来搭讪,自己赐给她对自己说几句话的机会。
晓晓见自己正在欣赏小镇的风景,突然就看见前面一个穿着蓝色长袍的男人站在街正中间,好像是在等什么人,脸上一派倨傲。
身高大概一米七二的样子,瘦弱的看着就像是一道闪电,风一吹就要倒的那种。
面皮不像赵大郎那样满脸胡塞,皮肤很黑,而是脸皮较白,五官长的还可以,一副书生的打扮,有一股书卷气。
但是晓晓直接就摇了摇头,虽然看着有些眼熟,但这样的白斩鸡不是自己的菜,自己貌似还是看赵大郎顺眼一些。
想着就绕着那个男人往前方走去,可是那白斩鸡不知道什么情况,自己往哪里走他就顺着自己堵在自己的前面。
最后晓晓不耐烦了:“这位小哥,你挡道了”
陈旭见那女人终于还是忍不住跟自己搭讪了,脸上更是倨傲非常,完全没有听到晓晓的话,人家只是叫让道而已。
晓晓见自己已经礼貌的说了让他让道,但好像没有听见一样,晓晓只好不耐烦的再说了一遍。
“朱晓晓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现在还心悦我,终于还是忍不住跟我搭讪了”
晓晓听见白斩鸡如此自恋的话,自己仔细的打量一下此男。
发现这个白斩鸡居然是自己的前任未婚夫,原主就是为了此男跳了河,丢了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