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前世今生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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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这久违的称呼,容弃也是愣了一下。
小痞子,这是很久很久以前,她给他取的外号。
这个人,满腹算计,看上去温婉可人,实则一肚子坏水,见他的第一面,就给他取了这样一个外号。
回忆,一点一点的将容弃淹没。
那时候,他刚刚从兽潮里逃了出来,一身破落,狼狈不堪,身上半个铜板都没有,于是,跟着那些混子后面捡漏。
然后,就捡到了她。
一个看上去很聪明,但实际上方向感差得要死的女孩。
那时候,还在边城,她是为了躲避父兄,偷偷的跑出来练功的,早就发现了那些小混混,故意把人引到城外的树林里胖揍。
那一次,他第一次看到,一个五灵根的战五渣,把一群三灵根的灵师打的落花流水。
他是她目标里的最后一个,是她早就计算好了的。
她看清了他的灵根,知道他受了伤,但是,她想要挑战一个强一点的。
她掂了掂手里的金豆子,笑的张扬,
“喂,小痞子,打赢我,这袋金豆子给你。”
她很耀眼,也很欠揍。
太会拿捏别人弱点的人,通常都很…..欠收拾。
他二话没说就拔了刀,计算着,把面前这个女孩给砍死能不能安全的走出落云城,看穿着,应该是富贵人家,出手这么大方,腰间还挂着块极品灵玉佩,有价无市,哦,还有五灵根这样的资质,大概只有镇远将军家里的那个废物了。
他想砍死她,没别的原因,他仇富。
但他没砍死她,反而乖乖当了陪练,也没别的原因,因为他想活。
回想起后面的那些纠葛,容弃有时候都在想,为什么他不在见她第一面的时候就把这个讨厌的女人给砍死,这样的话,就没有后来那些纠葛,哪怕拼个鱼死网破,也比后来走到那个地步的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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